宁强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
来源:网络转摘 点击次数:5088次 发布时间:2017/11/10 |
宁强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宁强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择优选择施工企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位于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原污水处理厂,项目建安总投资约300万元。提标改造规模为1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进水水质监测设备系统、中间提升泵房、絮凝沉淀池、滤池、紫外线消毒渠污泥池等,项目设为一个施工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申请人具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无不良记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预审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申请人请于2017年 11月 10 日00:00至2017年 11月15 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施工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1月 10 日至2017年11 月 16日,每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3、购买施工招标文件时,须项目负责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 七、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 招 标人 :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郑先生 13892662622 代理公司: 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女士 0916-8886036
2017年 11月0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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